陕西华宇品质联盟中心成立于2011年6月23日,旨在促进陕西华宇与各合作商家的紧密配合,强强联手共同提高陕西华宇产品的质量,并对其形成战略性指导和监督,使广大消费者置业和投资放心满意,同时维护和推广陕西华宇及各联盟单位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截至目前,本中心已有120多家联盟成员单位,涉及建筑施工、规划设计、勘察检测、景观绿化、工程监理、物业管理、营销策划、钢材、水泥、管材、门窗、安防、水电暖安装等众多与房地产相关行业。
本中心本着“强强联手、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竭诚为各联盟单位提供优良的服务!
中心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中段南侧15号
邮编:712000
电话:029-33789054
传真:029-33789222
邮箱:sxhypzlmzx@163.com
陕西华宇品质联盟中心规则
第一条、设立品质联盟中心的目的和意义
成立陕西华宇品质联盟中心目的是为了对陕西华宇所开发建设的楼盘质量形成战略性指导和监督,使广大消费者置业和投资放心满意。其意义可以促进陕西华宇与各合作商家的紧密配合,强强联手共同提高陕西华宇产品的质量,推广陕西华宇及联盟单位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二条、品质联盟中心的组成范围
品质联盟中心为陕西华宇的内设机构,中心以陕西华宇各项目为主体,吸收与房地产业相关的具有从业资格且与陕西华宇有合作意向者如: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施工、建筑材料、设备设施、物业管理、规划设计、营销代理、室内外装饰、广告代理等单位加盟。
第三条、品质联盟中心的业务范围
1、围绕房地产开发、建筑行业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调研;
2、组织业内信息、行业学术交流活动;
3、开展行业间的经验交流和创优评差活动,今年率先在建筑行业开展一次服务质量排名活动,实施优奖劣汰,今后将逐步在全联盟各行业进行推广。
4、积极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5、根据需要开展其他活动。
第四条、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目前正在与陕西华宇合作或将要合作的单位,均可加入联盟中心。
2、在加盟成员与陕西华宇各下属单位合作期限内,联盟中心有权对其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监督和建议,若不能达成共识,联盟中心有权以书面形式向陕西华宇提出异议或投诉,陕西华宇必须限期处理。
3、在陕西华宇各下属项目招标过程中,只有联盟单位才有资格参与项目招投标事宜,非联盟单位不能参与招投标。
4、各联盟单位可优先在陕西华宇内刊、网站、及合作媒体上进行品牌推广。
5、各联盟单位可优先在陕西华宇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一定数额的贷款业务。
6、各联盟单位可优先在陕西华宇所开发的新项目进行投资。
7、各联盟单位有权对合作过程中提出意见或建议。
8、各联盟单位可优先参与陕西华宇组织的各类社会活动。
(二)、义务
1、执行联盟中心的各类决议。
2、互相监督各联盟单位合作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3、为陕西华宇提供优良的服务和优质的产品。
4、配合陕西华宇各项目搞好宣传推广事项。
5、按规定交纳加盟费用。
6、维护本联盟中心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联盟中心成员加盟程序
1、自愿报名,提交加入中心申请书;
2、填写加入中心资格审查表;
3、提供加盟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规定可无资质证单位除外)企业简介及案例材料等;
4、经审核批准并在陕西华宇网站公布;
5、本中心每年对加盟单位进行一次审核。对不按时缴纳加联盟费或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不参加本中心活动的,或企业被注销的,视为自动退出联盟;对严重违反联盟规则和管理制度的,经中心理事会或主任办公会决定予以除名。
第六条、联盟伙伴加盟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法人允许的经营单位;
2、凡特殊行业需提供资质许可证;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与陕西华宇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4、愿意互借平台、提高产品品质、共同打造优秀楼盘;
5、愿意长期与陕西华宇对楼盘产品形成质量监督和维护;
6、自愿按标准交纳品质联盟费;
7、自愿参加联盟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联盟伙伴所提供的加盟材料
1、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规定可无资质证单位除外);
4、企业简介及案例材料。
第八条、组织机构
(一)本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6-8名,秘书长1名。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由选举产生。本中心重大事项由理事会决定,主任办公会为执行机构。各联盟单位推荐一人为本单位(企业)的代表,代表人均为中心理事,每届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
(二)主任办公会的职权是:
1、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2、决定联盟中心成员的吸收或除名;
3、制订和完善联盟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4、组织联盟中心各种活动,执行各类工作计划;
5、检查、督促、处理决议和实施的有关事项;
第九条、财务管理与使用
1、本中心经费来源:
(1)各加盟单位缴纳的加盟费;
(2)其他合法收入。
2、经费支出主要用于:
(1)租用办公场所,购置及维护办公设备;
(2)举办各种业务推广活动;
(3)本中心召开各种会议;
(4)出版刊物、编印资料等;
(5)奖励先进;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福利、日常办公经费、差旅费等;
3、中心经费单列账户,专款专用,由陕西华宇财务代管。
第十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品质联盟中心。